扬州市中医院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手术设备公开招标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7  来源:qxk   审稿人:  浏览次数:2665

 

 

 

 

扬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

 

院内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20210525C

             项目名称: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手术设备

 

 

 

 

 

 

 

 

 

 

2021  10  17

 

 

 

 

扬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院内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20210525C  

各投标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规范化管理医疗设备/器械的采购,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院务公开的原则,对医疗设备采取院内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合理采购。我院制定了如下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本次公开招标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规定,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所提供的样品是可信的、合格的。

一、采购项目内容

1.1交货地点:扬州市中医院(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院内指定地点

1.2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超声软组织切割手术止血设备             数量 1

1.2.1具体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本函附件《设备需求清单》。

1.2.2采购设备不指定品牌,但投标响应企业所供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指设备的关键技术参数和强制性技术参数)均须满足或高于采购公告说明的相应设备技术参数要求。投标响应企业须以表格形式列明所供设备的技术参数和本函载明的技术参数之对应满足或差异。

1.3招标文件接收信息

招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21  10 22下午 14  30

招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1  10 22上午 15  00

招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扬州市中医院5号楼3楼会议室

1.4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21  10 22下午 15  00

开标地点: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扬州市中医院5号楼3楼会议室

1.5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方联系人:徐仁斌

电话:0514-87930563(办公室)     18051057119(手机)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 

    邮箱2224627252@qq.com

二、投标响应企业资格要求

2.1投标响应企业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设备和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2符合上述设备的经营许可(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全套资料);

2.3具备制造厂商的销售授权资质证明。

三、投标响应企业必须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3.1、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

1. 投标响应函(附件一)

2. 设备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3. 设备标准配置清单、选配清单及分项报价表(附件三)

4. 设备性能及技术参数响应表(附件四)

5.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五)

6. 投标人简介

7.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纳入失信名单记录

8. 售后服务承诺函

9. 产品应用、技术性能、图文彩页的详细描述(进口产品需提供中英文对照)

10. 产品近三甲医院用户名单(附合同复印件)

11. 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13.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4. 制造商及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进口产品需提供中、英文对照)

15. FDA、ISO9000证书或其它有效证书

16. 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盖上投标单位红章,按序装订成册。

3.2投标响应须知

1. 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招标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2. 投标响应企业在医疗设备的采购过程中不得与工作人员有不正当的交往,一经发现医院将中止合同。

3. 投标响应企业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院联系,我院将尽快予以答复。

4. 投标响应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均视为有效,如有互相矛盾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5. 对采购方所要求的技术参数及性能等响应情况均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生产商或国内一级代理商盖鲜章的相应说明文件,如DATESHEET或产品说明书等,如不能提供责任自负。同时投标响应企业必须承诺对技术参数的响应是真实的,否则将直接淘汰。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工作程序及评审办法

1、发布信息公告:根据《扬州市中医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在扬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必要时由我院根据采购产品的品牌知名度、产品在周边市场的占有率以及采购产品以往在我院的使用情况向产品制造商或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地区的代理商发出招标邀请;对单价五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十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计划按规定在扬州市卫健委网上公示。

2、投标响应企业的资质审定:由我院医疗设备器械管理处工作人员负责投标响应企业资质审定工作,在领取招标采购文件时办理;具体是:验证投标响应企业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制造商销售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备案);投标响应企业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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